

| ANSI    
/    
SIA    
A92.3-1990    
是美國國家標準機構           
American    
National    
Standard    
Institute,    
Inc.    
(ANSI),與鷹架工業協會Scaffold   
Industry   
Association,   
Inc.   
(SIA),為人員移動式直立高空作業台所制定之工業標準           
。本規範劃分為製造商、經銷商、與使用者所應遵守的製造及使用安全相關規定。本文僅就製造商於設計、生產人員移動式高空作業台所應遵守及注意重點,予以概略表述,並與本公司產品規格進行比對。 | 
| ANSI 內文章節 | ANSI / SIA 標準 | TAMICO 製造規範 | 註 解 | 
| 4.2.3 | 使用鏈條或鋼索作為傳動承載系統者, 其安全係數應為額定載重量8倍以上. | 使用雙鏈條作為傳動承載系統, 安全係數達到額定載重量160公斤的10倍以上. | 優於標準 | 
| 4.3 | 所有油壓或氣壓承載穩定系統, 其關鍵性之接頭及管線, 爆破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四倍以上; 非關鍵性之接頭及管線,爆破抗壓力則應為工作壓力的二倍以上。 | 所有油壓或氣壓承載穩定系統, 其關鍵性之接頭及管線, 爆破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八倍以上; 非關鍵性之接頭及管線, 爆破壓力則應為工作壓力的四倍以上。 | 優於標準 | 
| 4.6 | 人員高空作業台之額定載重, 不得小於 250 磅; 或約等於 114 公斤. | 全部機種額定載重皆在 286 磅, 或 130 公斤以上. | 優於標準 | 
| 4.7.1 | (水平負重測試) 工作台承載額定荷重, 上升至最高點, 並於工作台四週任一點加載50磅重量, 工作台應能保持穩定 | 本項目經委託金屬工業發展中心測試, 證實符合標準 | 符合 | 
| 4.7.2 | (垂直負重測試) 於工作台護欄內12吋點, 承載150%之額定荷重, 工作台應能保持穩定 | 本項目經委託金屬工業發展中心測試, 證實符合標準 | 符合 | 
| 4.7.3 | 高空作業台除非特殊設計, 否則不應於傾斜地面使用. 如經特殊設計, 亦應符合水平及垂直負重測試規定 | 標準高空作業台非設計供於傾斜地面使用. 如經客戶要求, 亦以符合水平及垂直負重測試規定為限 | 符合 | 
| 4.7.4 | 工作台架設及調整步驟, 應於使用手冊中清楚標示 | 工作台架設及調整步驟, 於使用手冊中清楚標示 | 符合 | 
| 4.8.2.1 | 工作台控制開關應清楚標示方向及功能, 開關於鬆手後即行停止. 工作人員能方便操作 | 工作台控制開關方向及功能標示清楚, 採用按鍵開關於鬆手後即行停止. 工作人員操作方便 | 符合 | 
| 4.8.2.2 | 依靠動力升降之人員高空作業台, 應於機座底部設有一緊急下降裝置, 並且清楚標示. | 人員高空作業台, 機座底部設有一緊急下降裝置, 並且清楚標示. | 符合 | 
| 4.8.2.3 | 人員高空作業台, 應於工作台上端及底部設有一緊急停止裝置, 並且清楚標示. | 人員高空作業台, 於工作台上端及底部設有一緊急停止裝置, 並且清楚標示. | 符合 | 
| 4.8.2.4 | 控制系統應設計為不會因為單一故障因素, 導致機具意外移動. | 設有省力式駐車腳架, 機具不會因為控制系統任何故障因素, 導致機具意外移動. | 符合 | 
| 4.8.2.5 | 至少應設有一項保全裝置, 防止非經授權人員啟用. | 設有分離式電源線及電源鎖的雙重保全裝置, 非授權人員無法啟用. | 優於標準 | 
| 4.9.1 | 工作台長寬不得小於18英吋, 人員站立表面應有防滑效果 | 工作台長寬均大於60公分, 或23英吋以上, 人員站立表面設有防滑地板. | 優於標準 | 
| 4.9.2 | 工作台應有護欄 | 全部機種均設有護欄 | 符合 | 
| 4.9.2.1 | 任何可撓折材料如纜線, 鏈條, 或鋼索均不得使用在工作台內 | 工作台內無使用任何可撓折材料 | 符合 | 
| 4.9.2.2 | 工作台應設有上欄杆, 高度應為42 +/- 3 英吋 | 工作台上欄杆高度為1,000 mm 或 39-3/8 英吋 | 符合 | 
| 4.9.2.3 | 工作台上欄杆與底板之間, 應設有中間欄杆 | 工作台上欄杆與底板之間設有中間欄杆 | 符合 | 
| 4.9.2.4 | 工作台上欄杆及中間欄杆, 容許強度需能承受300磅 (約136公斤) 向下或向外之作用力 | 工作台上欄杆及中間欄杆, 均能承受300磅 (約136公斤) 向下或向外之作用力 | 符合 | 
| 4.9.3 | 工作台應設有踢腳板, 高度應為4英吋 | 工作台設有踢腳板, 高度為120mm或4-3/4英吋 | 符合 | 
| 4.9.4 | 工作台應有出入口, 底盤應有防滑效果 | 工作台設有出入口, 底盤加鋪防滑板 | 符合 | 
| 4.9.5 | 工作台如設計可拆除護欄工作, 則需設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固定點 | 工作台護欄不可拆除, 以確保高空作業安全 | 安全考慮 | 
| 4.10 | 高空作業台應有如固定螺絲或輪擋的防止滑動設計, 以避免意外滑動 | 設有省力型駐車腳架, 防止高空作業台於駐止時意外滑動 | 符合 |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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